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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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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因为一位老太太的一纸状纸打赢了官司,而无法如期动工。对于香港人来说,这样的事情并不陌生,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的领汇事件,同样也是一个老太太,一场官司,使得领汇没有能够按照既定日期上市。

?当时,香港政府很不爽,不少香港民众也很不爽。领汇是指特区政府将房屋委员会管理的公屋屋村停车场以及商场包装上市,因为这是房委会正在赚钱的资产,所以只要买了领汇的股票,自然预期会有不小的回报。也因为这样,大小投资者都批评打官司的那位老太太以及她背后的支持者,一位当时的政府官员更是直截了当地指称,有人滥用香港的法律制度,言下之意,钻法律的空子。

媒体也站在政府一边,认为老太太受政客的摆布,让香港失去了一个大家有钱赚的大好机会。当然,现在如果再谈到领汇,风向已经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因为将那些政府资产上市的负面后果开始显现,如果大家看过电影《我爱香港》就会明白,那些公屋商场如何被集团控制,民众被迫高消费,都是从上市开始的。

这一次,这位阻止了港澳珠大桥香港段按时开工的老太太,她的处境要比那位领汇事件中的老太太好很多,至少从媒体来说,这次没有一边倒地批评老太太。批评的声音认为,香港再这样下去,缺乏内地兴建大型基建项目的魄力和效率,那么终有一天,香港会比内地的西北地区还要落后。

有意思的是,不管是这次还是上次,所有批评的矛头,不管是政府的还是民间的,都指向原告一方,而不会批评法庭的裁决。这正是香港可贵的地方。当我们谈起香港的优势的时候,有一点从过去到现在不断被提到,那就是法治社会。而构成法治社会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司法独立。对于法庭来说,审判的依据非常简单,那就是法律依据,不会受到政治因素的困扰,而结果,则是法律才可以真正成为人们保护自己权利的工具。

其实这次打输了官司的政府,从程序上来说,环评报告完全是按照现有的程序要求,并没有遗漏任何一个步骤,之所以被法庭推翻,原因在于,法官认为现有的环评制度存在缺陷,根据现有的制度,只需要衡量工程所导致的累积污染有没有超过环境许可的上限,但是并没有衡量,如果不做这项工程的话,产生的污染累积有多少,并且把这个数据作为基准线,从而看出因为有了工程而会多出多少污染,从而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尽量减少污染。

?现有的制度虽然合法,但是已经跟不上形势,政府又不会主动进行调整,这个时候,当有争议的案件出现时,法官的仲裁相当关键。2006年,绍荣钢铁案,终审法院透过裁决,迫使政府大幅度改革了环评制度,而这次,高等法院的法官也这样做了,为的是让现有的制度变得更加完善。当然,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自信心,因为政府还可以上诉到终审法院,如果终审法院的法官,在环评制度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和这名高院法官并不相同,那么政府还是可能最终打赢这场官司。

只是,既然从一个工程项目中,发现市民的诉求原来是有道理的,因为现有环评制度存在缺陷,那么为何不趁这个机会进行修改,从港珠澳大桥香港段这个项目开始,让未来其他的项目在环评方面,可以有更高的标准?

减少污染,对于香港人,以及整个香港社会,都不是一件有害的事情。当然,在有些人看来,工程延误,意味着牺牲效益和金钱甚至机会,但是如果不把这些作为标准,而是把环保、民众健康当做更大的前提的话,那么被迫拖延的这些时间,显然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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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

闾丘露薇

291篇文章 7年前更新

现供职于凤凰卫视。上海出生成长,香港实现理想,成为一个媒体人,相信吵闹不可怕,沉默更可怕。热爱新闻,热爱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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